政协提案得落实麟游县出台高考奖励新规
日期:2013-08-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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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赵永平)为进一步营造重教兴学的浓厚氛围,推动麟游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麟游县政协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了《建议我县建立高考优秀学生奖励长效机制》的社情民意,此社情民意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已得到有效落实。近日,麟游县政府根据政协建议制定出台了《麟游县高考中考成绩优异学生奖励暂行办法》,并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各镇、各部门。根据此《办法》,8月15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麟游县2013年高考中考成绩优异学生表彰座谈会,对麟游户籍且在麟游中学就读、2013年高考成绩名列全县前15名且被高校录取的考生(理科前11名、文科前4名)及被宝鸡中学统招录取的1名考生予以表彰奖励,奖励高考文、理科第一名各5000元,其余13名考生各2000元;奖励中考成绩优异考生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