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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政协建立“三查一建”制度促进提案办理
日期:2013-09-05 00:00  作者: 

本网讯(杨金铭  陈定春)政协山阳县八届二次会议以来,山阳县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为进一步改进提案督办方式,确保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渠道畅通,县政协提案委在坚持领导领衔督办、电话督办、上门督办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提案督办方式方法,首次建立“三查一建”提案督办工作制度,促进了政协提案科学发展,得到了广大政协委员和上级政协的充分肯定。

建立“三查一建”提案督办工作制度,一查办前走访。主要检查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是否走访提案委员、是否掌握委员提案意图、有无会议记录等。二查办中落实。主要查看承办单位是否成立提案办理领导小组、是否一把手负总责、是否落实具体办理股室和人员等。三查办后“回访”。主要查看提案办理结束后,各承办单位是否加强与委员的“回访”、是否采纳委员意见建议、是否征询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等,以及提案对部门工作的推动作用、社会效果。四是建立提案台账。县政协提案委对各承办单位建立了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对已经办结的,及时销号;对正在办理和承诺列入计划的,督促尽快落实;对未办理的,要求承办单位向县委、县政府督办部门写出专题汇报,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

县委、县政府督办部门把“三查一建”制度作为定期通报和年终考核各承办单位的重要依据。今年4月至6月,提案委组织部分委员在政协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分阶段就108件提案按照“三查一建”制度逐一对32个承办单位进行了检查督办,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做到了提案检查工作的全覆盖,有力地推动了提案工作的面商率、落实率、办结率和满意率。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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