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政协建立委员履职考核制度
日期:2014-03-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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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政协建立委员履职考核制度
镇安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每名委员收到了一张履职考核表,要求委员对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履职情况及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这是镇安县政协落实《委员管理办法》,加强委员管理的一项新举措。
近年来,镇安县政协为进一步加强委员管理,对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委员履职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每名县政协委员每年至少提一件有份量的提案、为富民强县献一条良策、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开展一次调研视察活动、办一件好事实事。为推进委员“一岗双责”职能的全面有效履行,建立了委员履职考核制度,将委员每年参加政协会议、学习、视察调研、提交提案、会议发言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情况以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奖惩情况据实登记,实行委员动态管理、年度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政协委员履职档案,作为考核委员的重要依据。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激发了委员履行政协职能的积极性。(镇安县政协 丁晓鹏)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