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新闻 >> 详细内容
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见成效
日期:2012-11-05 00:00  作者: 

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潘磊近年来,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强化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多措并举,在建立长效机制的同时,突出抓好“教育引导、感化挽救”两个重点,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氛围。

一是提高认识,建立预防长效机制。该院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和各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是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首先,安排专人办理,并建立了相关的办案制度;其次,在庭审中,案件承办人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均主动建议法院适用了“圆桌”式的庭审模式,尽量不给未成年犯罪人的心理造成阴影,达到了保护其今后心理健康成长的目的;第三,积极向失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第四坚持回访考察制度,定期走访失足青少年的家庭,切实让失足青少年感觉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三是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1、强化学校教育,正确引导广大学生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培养法制观念。
2、注重社区家庭教育。3、充分利用板报、LED显示屏等传播手段,广泛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通过不懈的努力,该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了大幅度下降,该院多次荣获市、县“青少年维权岗”,市、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编辑:晓侠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