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通讯员杨天良)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发后,渭南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贯彻的日常工作中,他们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办公,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入手,压缩办公经费开支,加强了警车管理,机关的风气有力较大转变。在去年12月28日召开的全市第六次预防职务犯罪联系会议上,就缩短了会议时间,没有摆花草。今年2月1日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只开了半天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表彰了2012年度先进集体 和渭南市检察机关第三届十大杰出检察官,并对开展转变作风年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日前,为进一步贯彻中、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改进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作风,他们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该意见分共24条,从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加强警车管理,提倡节俭控制经费开支,改进执法作风、加强监督检查等七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一是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市院领导同志每年深入基层院调研不少于1次,只安排相关业务部门1人陪同,调研期间入住当地政府定点公务接待宾馆,不安排宴请,严格用餐标准,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检察人员列队迎送和合影,不摆放花草,不收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参观旅游。
二是进一步改进会风。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必须开的会议尽量开短会、提倡开视频会议,时间或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未经检察长批准,不得召开各种形式的纪念会、研讨会、庆祝会、表彰会严禁提高会议住宿、用餐标准,不得发放纪念品,不配发文具,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一般不安排集体合影。要讲短话、开短会,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各类会议的主旨讲话或工作报告,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会议经验交流力求务实精炼,以书面交流为主,大会发言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发言不超过8分钟。市院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除介绍经验外,不邀请县(市、区)检察院领导到主会场参会。要提高文件简报质量。
三是进一步改进文风。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提高简报的信息含量和参考借鉴作用,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简报信息要精炼、快捷。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已发电子公文的,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四是加强经费和车辆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作风,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机关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生;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节约纸张和办公用品。坚持从简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批程序,控制用餐标准和陪餐人员,杜绝铺张浪费。不准违规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和使用小汽车,不准利用工作便利,借用、占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机动车辆,严禁违规使用警灯警笛、超速行驶、闯红灯,不准开特权车和霸道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市院对来办事的县(市、区)院工作人员,一般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县(市、区)院不准向市院工作人员、赠送礼品和土特产。不准以节日、庆典等名义和借会议、培训、考察、学习、评比等活动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馈赠。简化接待工作,不准搞边界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水果和香烟。市院领导、工作人员到县(市、区)院调研,需就餐的应安排在机关食堂,不搞宴请。
五是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 。严禁违反规定办案。不准对群众冷漠、生硬、蛮横、推诿;不准违反规定过问、干扰、插手其他检察人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准违反规定探询其他检察人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准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擅自安排犯罪嫌疑人与其亲友或案件相关人员会见;不准违反规定为所办案件的当事人介绍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不准违反规定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严格涉案款物管理。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切实保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不准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扣押、冻结的款物,擅自变卖、拍卖、处理涉案物品,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购买变卖、拍卖的涉案物品。市院对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六是进一步严肃廉洁从检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等要求,严禁违反规定提拔任用干部,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劵和 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重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不准接受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各种费用报销;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是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要强化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本实施办法纳入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级院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和部门一把手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市县两级院要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或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工作作风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严格落实责任。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自觉接受检察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院要加强督促指导,对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督促限期整改;各县(市、区)院年底前就执行《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本实施办法的情况向市院报告。对顶风违纪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和处理。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