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检察院认真学习修改后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
日期:2013-02-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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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郑县检察院 肖林森)日前,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预防科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实施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下称《工作规定》),以及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负责人就《工作规定》答记者问。
据了解,在学习会上该院预防科科长穆宝玲首先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2月8日《检察日报》第二版刊登《工作规定》),以及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负责人就《工作规定》答记者问,在组织学习过程中重点将《工作规定》修改的部分进行了强调,此次实施的《工作规定》对《2009年工作规定》作了大幅修改,删除了4条,修改了7条,增加了28条,进一步规范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学习会上,该院张洪新副检察长针对《工作规定》的实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规定》,着力实现查询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查询工作更加有序的开展;二是要加强与国家机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配合协作,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三是要结合《工作规定》出台,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四是要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推广应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优质、高效的查询服务。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