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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检察院侦监科获“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殊荣
日期:2013-03-11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闫孟秋 刘利侠)近日,在市委市政府2012年度政法工作表彰大会上,大荔检察院侦监科获“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殊荣。

近年来,侦监科全体干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坚持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指导侦查监督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先后两次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连续两年被渭南市检察院评为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集体。突出表现在:

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树立执法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在侦监工作中以创新精神制定了《大荔县院侦查监督说理工作办法》,试行“在批捕案件中各个环节说理”的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提升了侦查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监督工作成效显著。对公安机关10余个基层派出所2012年度刑事立案及治安处罚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登记,从中发现不应立案而立案案件线索12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线索14件。适时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和《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和撤案,强化了刑事立案监督,保证了案件的正常流转。在“另案处理”专项检查活动中,底子情,情况明,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监督线索,适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件,《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或纠正。同时针对“另案处理”案件后续侦查不力、久侦不结的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强化跟踪监督,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每个涉案人员都得到依法及时处理,避免放纵犯罪,维护司法公正。

贴近群众,服务于民。积极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开展的“三问三解”、“平安创建”活动。同时,能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在办理的十余起交通肇事和诈骗案件中,建议公安机关化解矛盾,积极追赃,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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