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检察院严格公车管理 维护检察形象
日期:2013-03-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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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南郑县检察院 谢汉平 )今年年初以来,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采取措施严格公务车辆管理。检察长何治安多次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组织干警和专职驾驶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分管检察长和各科室负责人要进一步扎实抓好贯彻和落实,深刻认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意义。并制定了《南郑县人民检察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与专兼职驾驶员签订了《车辆管理责任书》13份,对全院15辆公务用车落实了具体管理的责任人员和在院里停放的位置,要求在节假日期间车辆一律入库封存,车辆钥匙统一上交保管,并严格按照车辆使用审批手续使用公务用车,认真做好车辆出入库登记,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从管理上堵塞公务用车的漏洞。
在严格公务车辆管理的同时,强化督察制度。该院检察长要求分管检察长和检务督察人员每周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察情况及时通报,如发现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督察是否有不文明、不礼貌行驶,耍特权和滥用警报、警灯等情况。年初以来对公务用车明查暗访督察16次,没有发现违规行为,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