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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检察院规范化管理扣押冻结款物
日期:2013-07-11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潘磊 )理作为转变机关作风、促进严格执法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取得良好成效。该院扣押冻结款未出现任何截留、私存、挪用等问题,切实维护了涉案人员和发案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据悉,该院自去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5件25人,涉及扣押冻结款近百万元,依法上缴国库或返还涉案人员及单位,未出现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等情况。该院的主要做法是:一是规范扣押冻结款物审批程序。使用高检院统一制定的法律文书,严格按要求填写,报检察长批准,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会同见证人及涉案款物持有人查点无误,并当场开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二是规范扣押冻结款物保管程序。案件侦查期间,扣押赃款入户、赃物收缴,由综合部门统一管理,设立专用账户及专用库房,实现一案一卡一账。案件判决后,由办案部门联合综合部门及时办理清理、上缴、返还等手续。三是规范扣押冻结款物流转程序。由办案人员在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中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并列明款物去向存入案卷,使赃款赃物有据可查。四是规范扣押冻结款物监督程序。在办理好扣押冻结款物手续后,及时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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