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院检查组验收户县“省级文明接待室”工作
日期:2013-07-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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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王雪涛)7月11日,陕西省检察院控申处处长陈涛率领,由铜川市检察院控申处、汉中市检察院控申处等部门组成的省检察院省级文明接待室检查验收小组来到户县检察院对该院2010-2012年度“省级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以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和检查资料的形式进行。检查小组首先对该院文明接待室的信访接待环境、办公环境、医疗救护设施、安全监控设施、及相关硬件设施进行了实地检查。然后,听取了该院检察长苑伟及分管检察长苗常禄关于该院创建工作的准备工作及亮点工作的专题汇报。听完汇报,检查组分别对该院创建省级文明接待室的信访接待处理情况、举报线索,案件办理情况、综合信息和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的资料进行了仔细检查。最后,检查组对该院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的“省级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党组重视、目标明确、资料充分、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符合省级文明接待室检查验收标准。
本次对该院“省级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是对该院干警的一次极大鼓舞,也是对该院控申工作的肯定,今后,该院控申部门将以“省级文明接待室”为基石,继续紧紧围绕控申检察工作重点,以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为目标,以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热情服务为方向,大力推动该院控申工作,为本县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