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四举措加大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力度
日期:2013-07-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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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赵亚军)近日,洛南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干警办案安全事故的通报》精神,吸取办案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措施。
为了贯彻《通报》要求精神,强化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锋代表院党组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就该院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通过学习《通报》精神,提高办案安全意识。要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打击职务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法治理念,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等情绪,时刻绷紧办案安全防范这根弦,切实提高干警办案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坚持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贯彻落实不动摇。按照高检院部署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办案安全制度办案,同时积极查找办案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机制。三是坚持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要坚持职务犯罪办案一律在办案安全区进行,对嫌疑人、证人等讯问、询问必须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办案安全和办案质量。四是在办案中要接受院党组、纪检组、检务督察和案管部门的监督。在办案工作中,必须随时接受院党组的领导,加强与纪检组、检务督察和案管部门的沟通,接受纪检组、检务督察和案管部门的监督,把办案安全防范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