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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千阳 “四抓”确保办案安全
日期:2013-08-29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吕宏江 李莹)近年来,宝鸡市千阳检察院从硬件建设、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督查检查等方面,狠抓办案安全,确保了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一抓硬件规范建设。该院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人民检察院办案区的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在技侦综合楼一楼建设近300平方米的办案工作区,设有讯问室、询问室、法警值班室、待诊室、指挥室、录音录像室;对讯问室、询问室的墙体等全部采用软包装,对门上拉手以及提讯椅都做了特殊设计;配置了屏蔽仪,安装了安检门、监控系统和安全报警装置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为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抓管理制度完善。该院结合实际制定了《司法警察用警制度》、《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规定》等制度;与县医院签订协议,应对不安全事故;实施了办案工作区使用登记、看管记实、涉案当事人健康登记、暂扣物品登记等措施。使用办案工作区的部门,必须先申请,经分管检察长批准,警务部门安排,履行检查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规范办案工作区管理,保障了办案工作依法、文明、规范、安全进行。

三抓安全意识培养。该院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干警安全意识和应对不安全事故能力。并用高检院《通报》的办案不安全事故,教育全院干警,彻底根除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中疏忽大意、心存侥幸,办案安全防范不到位的现象,把办案安全上升到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严格遵守办案安全规定,严守办案纪律,杜绝违法违规办案,坚决防范办案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抓经常督查检查。该院检务督查部门把办案安全督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检查办案工作区的设施、应急药品配置情况,检查各项安全防范表格的填写情况,办案中安全责任执行情况,督促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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