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检察院采用检察建议为企业保驾护航
日期:2013-08-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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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石伟)今年年初,商南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三官一律”进村组、进企业活动中了解到商南县信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某、胡某在2010年3月25日签订了为期3年的40万元小额贷款合同,今年3月25日到期后,张某、胡某等却迟迟不归还本金及利息,检察官便建议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4月8日,商南县信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商南县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商南县检察院院也积极向县法院建议对此案尽快积极办理。5月20日,县法院向张某、胡某等发出案件执行通知书后,张某、胡某等人相互推诿,以无钱偿还为由,仍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5月,该院在查一起案件中,发现张某系商洛市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所在的公司经营效益一直较好,便向法院建议采取扣押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等措施,以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县法院采纳了我院建议,对张某所在公司的银行账户依法冻结,促使张某、胡某分四次将欠信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本金及利息448050元交给了执行局。
近日,申请人已经全部将贷款本息领回,并专门来到检察院致谢,感谢办案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督促起诉和检察建议为企业保驾护航。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