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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观摩示范庭在黄陵举行
日期:2013-09-27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高玉俊)9月25日,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组织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观摩示范庭在黄陵县举行。来自该省西安、延安、宝鸡等10个市的50余名公诉人前来观摩评议,并邀请了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代表30余人应邀旁听了庭审。陕西省电视台、延安电视台对庭审活动进行了报道。

此次庭审观摩的案件是黄陵县检察院公诉科精选的任某某、杨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庭审前,省院召集了一次庭前预备会,就这起案件的定罪、量刑以及文书的制作规范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为庭审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庭审中公诉人通过采取多媒体示证等形式向法庭展示了案件的证据和材料,对两名被告人进行当庭讯问,并就两名被告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杨某是否应适用缓刑等焦点问题与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在辩论中,公诉人沉着冷静,思维清晰,展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对犯罪事实进行了有力地指控,庭审取得了较好效果,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并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庭审活动结束后,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员召开了座谈会,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了讨论、分析和评议。大家一致认为该院选取的案例切合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社会效果较好。在充分肯定本次示范庭材料准备齐整,庭审准备充分,公诉人表现良好等方面之外,大家也指出了公诉意见书措辞方面,公诉人机智灵活方面等有待提高的地方。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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