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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举措干部管理出新招
日期:2013-10-24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略阳县检察院 张玮)“我对张科长在开展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以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面的做法表示赞同……”10月11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用一整天时间召开了全院前三季度工作分析推进会。会上,十一个科室负责人分别从开展业务工作、抓队伍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汇报了前三季度工作中取得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准备整改的方法。值得一提的是,在每一位科(局)长汇报完毕,添加了干警评议科(局)长环节,“就科(局)长”近期的工作,请您评议科(局)长!”,汇报、评议、表决,一整套程序走下来,每位科长都冒了一阵毛毛汗。

据悉,这是略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中、省、市、县着力改善机关效能建设、重点治理“四风”等机关作风难题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

“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就是要把中层干部推到聚光灯下,工作好不好,干警打分评判,让那些占位不办事者如坐针毡。”一位主要领导说。

此次评议活动,“一评激起千层浪”, 在中层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以前都是评议单位、评议领导,这是第一次把我们“有职无权”的中层推上‘风口浪尖’,”一位内设机构负责人认为,评议科长也是评机关全体、评单位“一把手”,科(局)长们形象好不好,不单单是其个人的事,也是单位的事,直接考量着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抓工作、带队伍的力度和实绩,没有纳入被评议的科(局)长也有了紧迫感、危机感,真正起到了“促上层、带下层”的积极作用。

科(局)长的工作满意与否,干警最有话语权,评议是验证满意与否的具体体现。据了解,这只是该院创新干部监督管理的初步试探。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细化干警评议科(局)长环节,形成制度,对初次确定为干警“不满意科(局)长”,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评议结果给予内部通报,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连续两年出现干警“不满意科(局)长”的,作为干部考核、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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