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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检察院参加全市侦查监督工作会议
日期:2013-10-30 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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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汉中略阳:张凡)10月29日,汉中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组织召开了全市侦查监督工作会议,各基层县区院分管检察长、侦查监督科科长及市院全体侦监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全市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各县区院交流工作经验,以及探讨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在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困惑和难题。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虎同志全程参加了会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在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市院及各县区院侦监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第四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解决侦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李志虎检察长强调,全市侦监部门要努力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和侦查监督实效,全面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要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为侦查监督工作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障、能力保障和科技保障。

会议上,略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化军同志就该院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如何把握“具有社会危险性”的逮捕条件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向市院侦监处和兄弟县院参会干警介绍了该院通过积极探索、不断调研,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制定的《关于提请批准逮捕应当提供“社会危险性”证明材料的规定》,该规定细化了刑诉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五种社会危险性情形,为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检察机关研判社会危险性条件提供参考依据。会议对略阳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在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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