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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院办理一起邻里之间故意伤害案
日期:2013-11-06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岐山县检察院 连静)邻居之间本应该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可是岐山县的史某为了琐事却和邻居大打出手,近日,岐山县检察院对史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012年8月30日下午岐山县五丈原的史某为了地界的事和邻居江某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打斗行为,史某先后用机瓦及拳头对江某实施殴打,致江某脾脏破裂受伤住院。后经鉴定,江某的伤情属重伤。经江某女儿报案,公安机关将逃往外地的史某抓获归案。史某犯下的错,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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