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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检察院法制宣传活动首次引入"二维码"
日期:2013-11-07 00:00  作者: 

各界网讯(杨华)“想不到检察院也用上了‘二维码’,这种宣传我还是头一次见呢。真是新鲜,有创意!”11月6日,陕西省佛坪县检察院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时,首次引入“二维码”这一新媒体元素,吸引了大批群众“围观”,一些年轻人纷纷拿出手机扫起了展板上的“二维码”。

“打开手机二维码扫描功能,对准每块展板上的二维码,就可以将展板上的相关内容下载到手机上。还可以通过扫描便民联系卡上的二维码,了解更多检察职能,进行举报、控告、申诉等。”该院控申科干警向“围观”群众介绍说。

“二维码”自诞生以来,已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领域,它给人们获取信息提供了一种新的渠道,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便利。

“能否把这一新生事物应用到检察工作中?”该院从“二维码”的商业运用中受到了启发,专门组织熟悉二维码应用的年轻干警,就如何将二维码应用到检察工作中进行研究探索,在已有检察微信账号的基础上,利用微信中的二维码生成功能,制作了自己的“二维码”名片。

笔者注意到,该院“二维码”名片的中间有一个明显的“检徽”logo,以与其他商业“二维码”形成区别,周围黑白相间的图形则包含了检察机关主要职能以及该院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网站链接地址等信息。这张“二维码”名片自产生之日起,就成了该院的一个身份标志。现在该院的法律宣传资料、职务犯罪预防手册以及“检民联系服务卡”上都印上了这一“二维码”。

“有了‘二维码’这一名片,群众就可以通过手机里的微信或扫描软件,随时获取到佛坪检察院的相关信息,并可以由此进行法律咨询和匿名举报,或登陆我们的网站了解检察工作的动态。”该院副检察长侯建说。“下一步我们还准备将‘二维码’引入到预防、案管等工作中,利用二维码的良好特性,拓展相关服务职能”。

“‘二维码’是一种前沿的新媒体应用技术,借助这一技术,将会给我们检察工作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我们将逐渐把这一技术应用到全部业务部门,藉此带动检察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该院检察长王衡如是说。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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