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千阳检察: “四更加”落实高检院“禁令”
日期:2013-1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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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网讯(吕宏江)近日,宝鸡市千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统一思想,规范行为, 树好形象。
思想上更加重视。要求全院干警把贯彻落实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作为深化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禁令》精神,增强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行为上更加规范。全院干警要对照《禁令》的内容和要求,查找行为上存在的不足,不断增强遵守《禁令》和机关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严格要求,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管理上更加严格。认真落实公务用车办公室统一管理制度,坚决执行干警申请、科长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派车制度,杜绝公车私用和公务用车乱停乱放;公务接待办公室统一管理,不超出范围和标准接待。
监督上更加有力。在院检务督查部门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内设部门、干警之间要互相提示、互相监督。院领导要率先垂范,树立榜样作用,对发现有违反《禁令》的苗头性行为,要及时教育引导,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