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洛南县检察院 赵亚军)近日,商洛市检察机关庭审观摩暨公诉工作座谈会在洛南县召开,商洛市检察院检察长孟庆忠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副检察长王农业、公诉处处长杨小芳、副处长王琴,全市各县区检察院主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公诉科长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出庭观摩和座谈活动。
与会人员在洛南县人民法院出庭观摩了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贺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商洛市检察院检察长孟庆忠亲自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晓建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庭审中,孟庆忠检察长做为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并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从定罪、量刑方面分别发表意见,通过该案适时对旁听人员进行了生动的现场法治教育。检察长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的出庭表现,给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推动了公诉业务规范建设工作开展,同时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检察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座谈会议上,各县区院针对出庭观摩贺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交流了经验和建议,并对2013年各自公诉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分析了公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王农业副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公诉工作业务水平。特别要加强对新刑诉法的学习,适应新刑诉法对公诉工作中的新要求。二是加强公诉工作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基层公诉人的业务锻炼,不断提高公诉人业务素质,大力培养年青有能力的公诉人,同时积极选调基层县区院特别优秀的公诉人充实市院公诉队伍。三要积极解决公诉人员待遇。要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院、检察院机构改革工作精神,各基层检察院在今后检察工作中要积极落实解决检察官的一系列待遇问题,特别要保障检察机关公诉人员的待遇,提高公诉人的工作积极和创造性,推进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更好的开展。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