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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检察院强化“风险评估”助提执法公信力
日期:2014-01-27 00:00  作者: 

佛坪县检察院强化“风险评估”助提执法公信力

近日,陕西省佛坪县检察院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理念,建立捕诉环节新刑诉法对接机制,认真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刑诉法关于执法办案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佛坪县检察院受理案件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案件承办人必须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见,听取被害方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听取案发地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意见,听取党政领导、法院及公安机关意见,并将办案风险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一般风险”三个等级,实行案件受理与风险信息收集、案件审查与风险状况分析评估、案件办理与风险应对、案件办结与息诉罢访相结合。

同时,该院坚持“谁承办、谁评估、谁应对、谁负责”的原则,随着办案流程实现风险信息及时流转,发挥联动预警效果,将矛盾化解在最小范围和最初状态,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融入检察文书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网络舆情防控等工作之中,积极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此外,该院还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纳入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并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应评估未评估、评估中不负责任导致风险恶化、升级,引发当事人赴省进京涉检信访的,记入个人执法档案,作为案件质量考评的重要指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进检察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据悉,该院2013年共对3起民行申诉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均作出妥善处理,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事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佛坪县检察院 赵二丰)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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