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榆林市2013年度“模范机关”荣誉称号
各界网讯(李霞)3月14日,榆林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会议,表彰了2013年度全市创建模范机关“优秀组织奖”“模范机关”。神木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模范机关”荣誉称号,是神木县受此殊荣的三单位之一。
全市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以来,神木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机关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干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从三个方面学习,抓好两项工作,营造了一个氛围,扎实搞好各项检察工作。经过一年的深度开展,神木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建成了勤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的模范机关。
从三方面学习,促成模范机关创建。神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向兄弟单位学习,学习他们先进的工作经验、科学的机关管理模式,分享他们的创模心得;坚持向创模办请教,请教创模有关规定的执行,请教创模机制的构成方式,请教创模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向全国模范机关靠拢,与已经建成的全国模范机关相比较,查找差距,弥补不足,分析他们的成功经验,为我所用。
抓好业务和综合两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创建模范机关活动不仅仅是要做好活动本身,它更多的应该体现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就检察机关而言,一方面要加强检察业务工作,把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控申接待、案件管理等关口,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切实担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另一方面要加强机关管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整顿干部作风,提高干警素养等综合工作。把日常工作开展提到“创建模范机关”的高度上来,把创建模范机关贯穿于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长效机制,加以落实。
人人参与,营造了一个浓郁的氛围。通过开设创模活动室、开辟创模专栏,撰写心得体会,撰写新闻宣传稿件,征询创模意见和建议,使创模工作人人参与,人人遵守,人人重视,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创模办协调运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在全院形成上下级之间民主、亲善、齐心协力,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浓郁氛围。
创建模范机关不是一个时期内、某些工作人员的一项活动,而是全体干警需要长期坚持、多方位开展的工作。2014年,我们将坚持边模仿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继续开展好、发展好这项工作,继续保持和发扬模范机关这个荣誉称号,把勤政、廉洁、学习、文明、法治、和谐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来。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