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检察:公正执法严把案件定性关
日期:2014-03-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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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检察:公正执法严把案件定性关
各界网讯(澄城县检察院 王晓荣)近日,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公诉部门依法说理,公正执法,严把案件定性关,维持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
2012年7月8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伙同被告人董某某经事先预谋,驾驶“昌河“牌面包车,窜至本县安里镇三门村彩门东,用携带的断线钳、脚扣盗割电信电缆200米,后被线路维护人员及时发现,二被告人遂弃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割电信电缆价值7400元。
检察机关以被告人王某某、董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提起公诉,但辨护律师认为,二被告人盗窃未遂,且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故不涉嫌犯罪。公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说理,最终改变了辨护律师的辩护意见,由无罪辨护更改为有罪辨护,同时也得到了主审法官的认同,并当庭做出宣判,维持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