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估办法》通过并实施
日期:2017-04-03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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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检察执法的流程管理,确保依法办案,近日合阳县检察院检委会第13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了该院首部《案件质量评估办法》,从此各执法办案环节有了管理细则,法律监督程序步入了快车道。
该院5月13日通过的办法包括总则、评估内容标准、评估方式程序、评估结果和附则五大部分共三十六条。设立由检察长任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局科室负责人参与的“办案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案质量评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了行使权限。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案件质量评估的标准实行百分内倒扣分制度,即对案件程序质量、实体质量、卷宗质量和社会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结果确认后在院局域网上及时公布、一月一评比、一季一讲评、年底奖惩兑现不落空。该办法已于5月14日开始实施。
(彭宁宁 刘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