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科在办案中践行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教育不是简单的“走村入户”,也不是形式上的“访民问民”,更不是“万字笔记”。而是要求我们切切实实的为民着想,为民办事,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为了更好的实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践行群众路线,制订了自己的“办案群众路线方案”,具体如下:
一、及时办案
对于受理的刑事案件,不拖拉延办,均在第一时间内办理,争取使嫌疑人在最短的时间内知道自己的案件情况及起诉或是不起诉的处理情况,尽早给嫌疑人心里的问号一个答案。
二、尊重嫌疑人人权
在大多数案件中嫌疑人也是人民群众的一份子,我们要求办案人在办案过程中尊重嫌疑人的人权,不得刑讯逼供、诱供、侮辱嫌疑人、要认真倾听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依法办事,不妄加推测,切实做到为群众着想,为百姓服务。确保在依法定罪、准确建议量刑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三、面见被害人、证人
对案件定罪量刑有影响的被害人、证人,公诉科干警都会认真对待,认为他们的言辞证据对案件定罪量刑确有影响就必须去面见,调取他们的言词证据,排除一切可能性因素,最终达到证据证明结果呈现唯一性,确保嫌疑人得到法律的公正判处。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检察形象。
四、化解矛盾
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被害人、嫌疑人家属怒气冲天的来向办案人诉说对方的不对,自己的有理。面对这种情况,公诉科干警要耐心的倾听,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对他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让他们对自己的过错有所认识,对别人的过错有所谅解,减少双方的敌对情绪,使嫌疑人认罪伏法,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梁春强 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