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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检察院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14-06-18 00:00  作者: 

大荔检察院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应对抢险、突发性、重大紧急事件,便于及时协调警力、人力及装备,6月17日,大荔检察院制定了本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中明确了突发事件中的任务要求、组织机构,由检察长申江生担任突发事件总指挥,其他党组成员任副指挥,全院72名男女干警分为两大组四个小分队,对各小分队的人员编制、车辆使用做了具体规定,车辆由院指挥中心统一调配,各有车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要求每位干警必须24小时通讯畅通,在接到应急通知后,应无条件到院参加行动,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由纪检部门责令其在干警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并从经济上予以处罚。(李大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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