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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
日期:2014-06-23 00:00  作者: 

 全省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

常雁翔新闻发布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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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全省检察机关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活动,今天正式启动了。首先,我代表省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的新闻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这次“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指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强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象,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这次活动的宣传重点,下面,我向各位通报一下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活动、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和开展举报工作的情况,并就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作以简要介绍。

一、工作主要情况

(一)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努力践行检察工作宗旨,深入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至目前,共查办此类职务犯罪案件829件1232人,分别占职务犯罪立案件数和人数的51.5%、52.4%。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78件962人,渎职侵权犯罪151件270人。贪污贿赂案件中,在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环节查办399人,在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等环节查办174人;在社会保障和专向款物管理等环节查办125人;在教育、医疗卫生领域查办62人,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34人。渎职侵权案件中,在社会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等环节查办125人。

先后查办了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乔日立在小产权房建设中收受贿赂案;西安市长安区环保局局长杜炳缠在环境监管中收受贿赂案;佳县交通局原局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张峰在工程发包中收受贿赂案;丹凤县教育局原局长吴西平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包、学校电教室建设、实施蛋奶工程中收受贿赂案;商洛市商州区政府原区长、商洛市环保局局长许玉仪在国有企业改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收受贿赂案;神木县公安局张和平等4名公安民警为“房姐”龚爱爱办理虚假户口的玩忽职守案;汉中市汉台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雷晓明等4人虚列开支套取并私分国家农业工程开发专项资金的私分国有资产案;柞水县职业中学邹婧等5人玩忽职守,致使多名在校女生被性侵害等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在审查逮捕及起诉环节,办案部门采取调查核实、提前介入案件,审查全部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方式,全面加强证据审查,强化捕诉衔接,提高办案效率,及时打击犯罪行为。对于涉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办案部门都能加快办案进度,及时查获、审查、完善、强化、固定证据,力争提早移送起诉。

2014年前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21件4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3%,其中特大案件2件,占立案总件数的9.5%;提起公诉9人,起诉率为20.9%;一审作出有罪判决7人,判决率为16.3%。共查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5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28人,其中税务7人,国土9人,林业2人,质监2人,城建3人,安监2人,卫生3人,其他10人。

在查办案件同时,各级检察机关以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项活动为载体,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一是堵漏建制。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特点、规律和原因、条件,注重深入研究带有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等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为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建言献策,促进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深化改革,促进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和防治腐败的法治推动。全省三级院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提交了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15份,开展专项预防调查1097件,罪案分析926件,发出检察建议1012份。相关单位据此出台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危房改造联防联控、安全责任追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等规章制度826件。二是开展专项预防。先后对 “西成高铁陕西段建设”等全省11个重点单位(项目)进行挂牌督办,促进了工程廉政建设。大力推行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实现电话和网络预约查询,2013年以来提供行贿档案查询57245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民生领域推出民政系统专项预防、食品安全领域专项预防,经验被高检院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三是打造预防文化。全省共建立97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海报评选活动,编发《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讲义》2000余本,举办警示教育法制讲座4164场次,26万人次参加。制作大型公益宣传广告35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册。四是社会化预防格局建成。各级检察机关与全省420多个单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力量、信息与资源共享。建立联系示范点78个,以点带面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聘请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107名,有效激发了预防主体单位加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主要情况

今年初,高检院在全国统一部署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迅速制定下发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作出了阶段划分、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组织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活动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扩大了专项活动知晓范围,赢得了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目前,两个专项活动已在全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展开,取得阶段性成效。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开展中,省检察院对清理摸底对象范围、时间界限、审查职责划分等作出明确界定,对保外就医等罪犯组织开展逐人见面、重新体检,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逐件报备、交办督办和组织查办等办法,落实了推进专项活动的具体措施。监所检察部门积极派员与监狱、公安看守所、法院以及社区矫正部门加强联系,调取“三类罪犯”相关数据资料,密切沟通,仔细核对、逐人登记,全面完成了调查摸底阶段各项任务。截至5月底,监所检察部门已初查案件线索14件,立案侦查3件5人,专项活动和办案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效果正在不断显现。

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也在积极推进。各级院通过走访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分类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多种方式,扩大知情渠道,注意深挖相关犯罪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保护伞”。侦查监督部门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立案查办等工作机制。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力量摆在一线,对一些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上级派员参与等办理方法。截至6月初,全省已立案查处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省检察院对2件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并将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移交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理。

(三)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和高检院相关部署,把推进检务公开作为深化检察改革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公开到位,有效促进了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明显改善了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2013年,省人大代表对全省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率达到95.4%。

省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务公开工作,早在2009年就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全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检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提出了“检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主动公开为主、申请公开为辅,综合运用公报公开、办公场所公开、新闻媒体公开、网络公开等方式,全面、及时、真实地将检务公开事项向社会公开,以便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知晓和监督”的基本要求。并不断加强了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建设,形成了各级院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院领导主要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检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在推进检察务公开工作中,省检察院制定公布了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执行、涵盖主要业务工作流程的规范文件,市县级院着重健全完善了控申举报须知、文明接待承诺,以及人民监督员工作规程、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禁止性规定、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障和律师依法执业保障等规定,增强了检务公开内容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各级院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日、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情况通报会,设置专栏、制作挂图、印发宣传手册等扩大检务公开工作影响。省检察院和部分市县院还建设了门户网站,推进互联网上的检务公开。为确保参与群众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各级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各界群众,以及媒体记者等参加各项检察活动,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多年来,省检察院持续组织开展“走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活动,各级院和广大干警走出检察院,深入群众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广泛开展检察宣传,切实访民情,解民忧,排民困。通过对自侦案件“七种情形”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对刑事申诉案件、涉检信访案件组织群众参与的公开听证审查等,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理解和支持。

(四)开展举报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积极规范举报线索管理,不断强化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努力推动举报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今年以来,随着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省检察机关的应用,对每一件群众举报线索都已实现内部保密网络管理分流。

实行线索统一归口管理,服务更加便民。各级检察机关均确定了专人负责举报线索的受理、登记和管理,各级院检察长、其他部门或检察人员接收的线索,以及侦查部门办案中发现的线索,均及时移送本院举报中心统一按规定程序审查处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了群众举报,强化了对线索处理的监督制约。

严格线索分流制度,规范线索管理。各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由院领导、举报中心和自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举报线索评估小组,对举报线索进行评估分流,规范了举报线索的运转流程,强化了内部制约职能,促进了线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推进自身监督,去年高检院12309举报网站专门设置了“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专区”,省检察院特别强调对自身违法违纪举报线索要加大审查办理力度。至今年5月底,省检察院举报中心已交办、审查反映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线索35件,目前尚无立案办理案件。

加大举报保护力度,奖励有功人员。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门的举报接待场所,堵塞管理漏洞,防止信息泄露,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为群众安全举报提供保障。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授权或者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举报线索处理场所;不得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受理网上举报时,处理举报线索的计算机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防止举报人信息泄露。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各级检察机关也加大了对举报人的奖励,激发群众举报热情。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应当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以来共奖励举报人900多人。

二、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

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要内容是:宣传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大政方针;宣传检察机关查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宣传检察机关推行“阳光执法”、实行检务公开的制度措施;宣传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宣传举报工作制度和举报的方法和途径,以及保护、奖励举报人的相关规定;宣传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

三、省检察院“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安排

除了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6月24日上午,将邀请省院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在省检察院举报中心接待室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6月25日,省、市、区三级院将联合在西安市新城区有关社区,开展举报宣传和与群众、与企业面对面活动。并邀请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参加。6月26日,省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将在陕西检察网站,开展网络访谈。6月27日,召开举报宣传周总结会,汇总、整理活动中受理的来信来访,按职责进行分流处理。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也将同时开展各项举报宣传活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欢迎新闻界朋友采访报道。

预祝2014年度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圆满成功!顺祝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家庭幸福,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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