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干群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日期:2014-06-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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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干群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
2014年6月25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办案干警来到潼关县代字营镇政府,为代字营镇川城子村村民周某送去了属于应得的一万余元退耕还林补贴款。
这一万余元的退耕还林补贴款是该院反渎局在今年查办的一起玩忽职守案时发现的,村民周某因承包村上的荒沟种植树木而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但因其早先与村上有劳务纠纷,他便以此为由不给村上交承包款,于是村干部就将属于周某的退耕还林款予以截留。为了减少村民与村上的矛盾,经干警们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后,村干部同意将原本属于周某的退耕还林款予以退还,周某也同意尽快与村上将经济手续处理到头。
该院反渎局的这一举动,消除了一起可能引起的干群矛盾,切切实实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我们检察日常工作相结合,真真正正做到了把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到工作中去,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促进社会和谐。
检察官提醒:应妥善处理集体与个人利益,村干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待此事,村民应尽到个人的义务与责任。(梁春强 崔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