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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价值叫担当
日期:2014-06-30 00:00  作者: 

  有一种     值叫担当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雄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王雄飞,1996年大学毕业后,我长期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2011年10月从海珠区院检察长的任上换届交流到越秀区院任职。从检18年来,不论是抓业务还是带队伍,不论是在职务犯罪侦查的主战场还是在指控犯罪的最前沿,我始终秉持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执法为民的要求,一路披荆斩棘,攻坚克难,勇往直前,带出了先进的基层检察院,培养了优秀的基层检察队伍,领导查办了一大批在省市乃至在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今天,我报告的题目是:《有一种价值叫担当》。

  担当是一种信念。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长,是全院的主心骨,在执法办案遇到困难的时候要坚定信念,一往无前。今年1月,根据受贿人的供述,我院依法对行贿人郑某某立案侦查。从传唤到拘留,郑某某如同“绝缘体”,拒不交代,也不辩解,严防死守,其举止表情仿佛告诉侦查人员,我有问题,可我就是不说,看你们能怎么办?!拘留后七天的呈捕时限很快到了,如果不能突破、没法批捕,就要放人撤案。按照我院的层级审讯制,从经办人开始,下一层级审不开的,上一层级审,直至检察长审。最后一次审讯,我上!狭路相逢勇者胜,经过5个多小时的攻守较量、情理疏导,郑某某最终低头认罪。当我走出审讯室时,在二楼指挥室同步观摩审讯的同事们早已聚在过道两侧,轮流与我击掌致意。那一刻,没有言语,但我分明看到了“正义必胜”的信念和信心在大家心中升腾!

  有人问我:“你是检察长,有必要亲自审讯吗?”在我看来,让犯罪嫌疑人从审讯室轻蔑地离开,到社会上吹嘘自己的“坚强意志”,是对法律的亵渎,对检察官的羞辱!正因为我是检察长,所以才要在案件最紧要时刻挺身而出,担当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能力。我一直倡导全院干警树立 “特别敢担当、特别有本领、特别讲奉献、特别守纪律”的“四特精神”,既要有迎难而上、敢于亮剑的无畏意志,更要有火眼金睛、明察秋毫的专业智慧。

  2006年,从只有半页纸、残缺不全的举报信中,我敏锐地发现了该线索的成案价值,带领海珠区院反贪局,一举查办了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贿赂窝案10件10人,其中,该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某某受贿1118.5万元的贿赂案,成为当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查处涉案数额最高的商业贿赂案件,被检察日报等媒体评为年度十大反腐败典型案例,被高检院反贪总局评为“十大精品案件”。

  去年5月,一起房产中介诈骗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胡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供述反复,前供后翻,其它证据也比较单薄,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在证据质和量上没有取得实质进展,公诉部门因此提出存疑不起诉的意见。在检委会上,通过深入讨论,我对3人原有供述内容和客观诈骗行为之间的合理性、印证性建立了内心确信,认为后来的翻供没有事实依据,也不符合情理和逻辑,应不予采信;更重要的是,从3人供述中,我发现还有若干名同伙协助作案的蛛丝马迹,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追诉。据此,我要求公诉部门在加大审讯力度制服翻供的同时,督促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另外5名同伙,经追加起诉,胡某某等8人全部被法院定罪处罚。

  在一件件疑难案件成功办理的背后,是持续学习、不断提高的专业能力。不学习提高,担当就可能成为鲁莽,务实就可能变成蛮干。为此,我先后在职攻读并获得了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我坚持在执法办案第一线汲取经验,总结调研,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检察官证明责任研究》一部,先后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先进个人”和第二批职务犯罪侦查类别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担当不应因循守旧,也要与时俱进、锐意创新。近几年来,为推动自侦工作转型升级,我先后在海珠区院、越秀区院推行以“拘后审”为核心的依法自主高效办案模式。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审讯衔接、深挖扩线、扁平决策、整体作战、层级审讯等五项机制,有效解决了职务犯罪查处时间紧、线索缺、效率低、人手少、突破难等瓶颈问题。海珠区院自侦办案规模长期位居全省基层院前列;越秀区院的自侦案件查办数,从2011年的32件34人迅速上升到2012年的53件53人、2013年的76件86人,办案规模跃居全省基层院前列。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大力倡导“积极公诉”的理念,要求公诉人不要坐而论道,不要消极被动,而要在查明事实的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补强证据、审讯突破、引导侦查等方面积极有为。我认为,没有真相就没有正义,存疑认定虽然有时不可避免,但往往是检控犯罪的败笔。多年来,无论是审查或是讨论存疑案件,我都努力做到察微辨伪、条分缕析、孜孜不倦地追寻事实的真相,一件件看似存疑的案件在我们的执着和专业面前被一一攻克,黑白清晰可见,善恶分开两边,各方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在推动自侦、刑检工作开拓创新的同时,我也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好监所、民行、控申、预防等业务工作,促进全院检察工作全面协调、齐头并进、均衡发展。去年,我院控申部门连续第三次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长期在基层工作,我深深体会到,维护民利、化解民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更需要检察官的赤子情怀和担当精神!医生的境界是“医者仁心”,我认为检察官也应当追求“法者仁心”,应当将善良、谦抑的道德要求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一个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过程,一个春风化雨、定分止争的过程,一个关爱弱者、传递正能量的过程。

  今年3月,我院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正在侦查阶段的一起合同诈骗案女被害人叶某某,因为绝望,爬上市中心一座高楼飘台边缘,以跳楼相要挟,拉横幅要求中央巡视组和公安机关当场帮其追回被骗的180万元。群众生命有危险!尽管处置跳楼之事非我院职责,叶某某的诉求也并非直指我院,但我没有在危机面前观望或绕行,而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直接与被害人对话,稳控其近乎崩溃的情绪,与公安消防干警采取果敢措施将其带离危险地带。事后,我们没有停歇,强烈的为民执法的责任感,促使我们下决心把被害人的损失追回来。我督促控告申诉部门根据叶某的诉求,多次找到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反复宣讲法律、政策和情理,最终感化了犯罪嫌疑人,同意变卖资产退赔被害人。当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一个书面表示谅解,一个获得从轻处罚时,我们也倍感欣慰。虽然在执法办案之外付出了更多辛劳和心血,但它却是超越法律形式正义、实现法律实质正义的一种更高追求,我们义不容辞,无怨无悔!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作为一名检察长,既要勇于担当、勤奋务实、率先垂范,更要带出一支人民满意、作风过硬、善打硬仗的团队。这是一种更为重要的担当,也是更有价值的担当。2011年2月,我带领海珠区院经过奋力拼搏,获得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换届交流到越秀区院后,面对队伍平均年龄偏大,职级待遇偏低,进取意识不强,战斗力较弱的问题,我和院党组一班人直面现状,着眼长远,把重视和解决好“人”的问题,作为谋事发展的前提,千方百计调动队伍积极性。我们提出建设“先进越检、幸福越检、精美越检”的三位一体的奋斗目标,以共同愿景凝聚人心;我们提炼了“敬业奉献、艰苦拼搏、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越检人精神,作为统领全院干警“精气神”的价值纽带;我们积极争取市院和区委的支持,推动干部提拔任用良性循环,先后提拔任命一大批处、科级干部,实现了中层以上干部年轻化;我们根据年龄、资历、特长和个人意愿,对全院干警工作岗位进行优化组合,许多同志被安排到第一志愿的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院党组对他们的关爱;我们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成立“越检学术研究会”,督促和引导全院干警比学习、比素能、比业绩。驰而不息的努力,充分地释放了队伍蕴藏的巨大能量,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涌现了全国职务犯罪预防素能比武标兵、省市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等一大批业务人才。越秀区院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建设“过硬队伍”示范院。

  铁肩担道义,为民路更长。为官一任,振兴一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积极进取,务实担当,责任铭刻于心,功成不必在我,为崇高而正义的人民检察事业竭忠尽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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