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检察院三措施加强车辆管理
日期:2014-07-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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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检察院三措施加强车辆管理
近日,潼关县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强警车管理力度,着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省市院关于加强警用车辆和办公办案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派车制度,确保警车、公务车使用安全规范。
二是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警车使用实行“五个严禁”,即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警车外借、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酒店和娱乐场所,确保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三是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加大对警车、公务车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上班时间对公车派遣、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察,对警用车辆安装定位仪实行行动监控管理,下班后对公车按时归位、停放情况进行抽查,严防公车私用、随意停放现象发生,特别是对节假日等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开展实时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警车管理。同时,不断强化驾驶员依法、安全、文明驾驶警用车辆的行为,全面提升警用车辆的管理和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