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赛训受表彰
日期:2014-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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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积极适应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近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干警积极参加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首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赛训活动。根据参赛条件,该院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参加此次赛训,全市民行部门推荐的12名选手通过民事行政检察综合业务知识笔试、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案件汇报与答辩等三个环节的比赛,该院民行科王小军同志取得优异的成绩,获得“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的称号,并受到市院通报表彰。
通过此次比赛,不仅加强了民行干警对法学理论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还着力培养参赛干警提高案件证据的综合分析运用能力,增强案件汇报以及在工作中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有利于推进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通讯员 王小军 吴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