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检察院:“三防控”在整治队伍作风中从严警车使用
日期:2017-04-03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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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阳县检察院认真部署了干警队伍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活动突出的一项内容就是对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的治理;院党组要求局科室队高标准、严要求仔细查找警车管理使用风险点,通过“三种防控”不断提升警车安全管理水平,筑牢警车使用的“安全线 ”。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安全责任上加强防控。院上制定了警用车辆安全使用责任书,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各局科室队负责人与驾车干警层层签订警用车辆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规定发生重大事故由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局科室队负责人负领导责任,驾车干警负直接责任,确保各个环节若出现安全事故都有明确的追究对象,避免推诿扯皮。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在安全意识上加强防控。组织有资格驾驶警车的干警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检察院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规、章程,促使驾车干警警用车辆驾驶技能的不断提升,同时及时查找行车隐患和存在的问题,使每名驾车干警始终绷紧“安全责任”这根弦,养成遵章守纪、规范行车的良好习惯。三是加强管理制度,在机制建设上加强防控。修订和完善了《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警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对派车制度、警车值班制度、警车维修制度及驾车干警接受内外部监督制度等作了全面、细致、严格的规定,以便全院遵循。
该院为了不断完善警用车辆管理和警车出行,还建立了警用车辆使用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真正做到警用车辆动态管理。目前,各局科室队自觉将警车使用管理纳入是否从严治警整治范畴,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对警用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理和消除警车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杜绝各种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警用车辆行驶安全。
(张东 张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