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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茬次教育实践活动转入第二环节动员大会
日期:2014-08-08 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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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茬次教育实践活动转入第二环节动员大会

8月8日上午,蓝田县检察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第二茬次教育实践活动转入第二环节动员大会,对做好第二茬次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专题部署。全体干警参会,县委第一督导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旭辉一行五人到会指导。会议由县委第一督导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考核办主任张利龙主持。

会上,督导组首先对院班子及班子成员“四风”表现进行了民主测评;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晓明对该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冯涛宣读了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工作方案。

随后,县委第一督导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旭辉进行了点评。他评价蓝田院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开局良好,扎实推进,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二是坚持学习导向,创新教育平台,学习教育扎实有效;三是听取意见广泛深入,较好地完成了第一环节的工作任务。但同时也存在着“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思想认识不高、征求意见不具体、边学边改不够扎实”等普遍性问题。

陈县长对该院开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学习,深化学习;二是要高度重视、解决问题,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要认真查找“四风”问题,把核心聚焦到“四风”上;四是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四个必谈”,在“深、实、细”上下功夫;五是要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六是要积极组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实事求是、严以律己、民主讨论四条原则。(赵禹)

 

 

 

 

(编辑:晓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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