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检察院:坚持“四个多”监控案件流程
日期:2017-04-03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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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检察院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监督的职能作用,做好流程监控,确保案件顺利流转。
坚持“多协调”保障案件顺利流转。为保证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正常连续运行,案管中心主动与侦监、公诉部门相互协调,确保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流转至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当日将案件分配至承办人,以便承办人及时办理程序性告知手续,保证案件的顺利流转。
坚持“多预警”运行过程中的问题。针对系统运行及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部分文书引用条款不当、升级过程中部分文书丢失、文号归零等问题,案管中心发现后及时提醒承办人,避免因系统原因导致案件办理不规范情况出现。与此同时,案管中心流程监管员专人负责对办案期限监控,对于即将到期案件及时进行时时提醒,严防案件超期。
坚持“多沟通”指导权限配置。在坚持基础原则配置的基础上,案管中心以方便办案为目的,主动了解办案实际需要,提出符合本院办案实际的权限配置建议,经领导审批后,交由技术部门进行后台操作,既方便了承办人办理案件,又规范了案件审批流程,完善了系统线上线下衔接。
坚持“多通报”执法办案过程不规范行为。对于除系统运行过程中自身造成的问题外,案管中心对于发现的承办人不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在科室负责人会上进行定期通报,敦促案件承办人及时落实整改。目前,已通报问题 5次,通报问题 3 个,即行即改抓规范、力行力做抓落实,不仅提高了承办人执法规范化意识和水平,而且促进了案件如期合法流转。(张东 彭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