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检察院认真执行干部年休假制度
日期:2017-04-03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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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检察院认真执行干部年休假制度
今年以来,宁强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年休假条例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从关心干警生活、维护干警合法权益高度出发,积极、合理安排干警休假,确保干警年休假制度落在实处。
为加强干警年休假管理,该院在年初制定了干警年休假管理办法,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和干警意愿,拟定了休假计划。年休假尽量一次休完,确不能一次性休假的,经检察长批准,可分次休。干警休假不能影响正常工作,要求干警休假前要做好工作交接,实行替办制度;休假期间,要保持联系畅通,遇有紧急事务,立即中止休假,回单位上班,做到休假、工作两不误。(刘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