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检务公开为检察工作注入阳光与动力
今年以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检务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途径,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文明办案、公正司法。
一是“我要主动公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主动为检务公开创造软硬件环境。在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引导干警积极参与各项检务公开活动,落实检务公开各项制度,主动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广大干警实施检务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科学界定内容。在依法公开检察机关性质职能、检察业务的同时,公开检察人员执法执纪监督办法、内部考核、奖惩规定、错案责任追究等内容。此外,同步公开检察机关的工作思路、工作部署、机制体制改革、队伍建设管理等检察政务内容,以及基础建设、计财装备、重要活动、重大接待等检察事务内容。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等情况不对外公开。
三是发挥现代手段。在举行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检务公开栏等传统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检务公开信息台、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供社会群众查阅和咨询;加强与报刊媒体的交流协作,开辟检察专栏,丰富公开内容;加强网络舆情监测,提前介入可能发生舆论危机的事件。
四是实现长期效果。进一步规范制度管理,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检务公开效果的实效性和长期性。严格公开程序,设置公开的各个程序环节,做到有公开、有审批、有反馈、有办理。建立健全检务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检务公开从职责公开向工作公开、从执法结果公开向执法过程公开、从内部公开向对外公开的转变,引导干警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将检务公开纳入办案质量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进一步提高干警执行检务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临潼区检察院 刘晓洁)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