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参加全国检察机关专题培训提升法警综合素能
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七期拟授予、晋升一级警督以上警衔司法警察培训班于今秋十月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举办,参加人员为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拟授予、晋升三级警监警衔人员;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拟授予、晋升一级警督警衔人员(包括196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并担任本院警务部门领导职务的人员)。本次培训班共计100名学员,来自全国27各省、市、区和高检院机关,其中陕西省共有8人,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田先锋、杨新华等4名同志参加了本次司法警察培训班。培训时间自2014年10月9日至10月19日,历时11天。
此次培训内容分为政治理论、检察业务、法警业务及警务技能等四个方面。政治理论方面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和曹建明检察长《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培训班开班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检察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渎职检察业务、公诉业务、新刑诉法实施与人权保障、领导干部压力管理与情绪调适。此外,还学习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警情处置与执法安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以及具体的警务技能等内容。授课教员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武警指挥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的教授,以及来自高检院公诉厅、渎职侵权检察厅、山东省青岛市院法警支队的相关领导。
本次培训实行全程军事化管理,纪律严明。培训时间紧张充实、学习内容贴近实际、教学形式灵活多样,除了普通的课堂讲授外,还安排了分班讨论,最后是复习考试。通过学习,学员们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明德守纪,努力做一名让领导放心、令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临潼区检察院王胜利 田先锋)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