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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检察院严把“四个关口”确保重点工程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日期:2017-04-03 18:42  作者: 

南郑县检察院严把“四个关口”确保重点工程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近年来,陕西省南郑县检察院不断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模式,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严把“四个关口”切实加强和改进重点工程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提升了预防工作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

一是严把廉洁准入关。该院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信息资源作用,切实加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力度,努力遏制市场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着力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严把招标投标关。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规范专项预防监督形式的指导意见》,要求转变监督形式,着重在源头上监督,加强对“招标(采购或拍卖)公告”等相关文件出台的监督,防止违法违规文件出台,擅自提高门槛、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竞争对手和控制、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严把资金运作关。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工程资金规模巨大的特点,加强对工程投资规模、资金使用计划、工程款拨付、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加强防范,防止在这些环节发生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四是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对资质不合格的建议坚决清退。同时,与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密切配合,严把监督关,严防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杜绝“豆腐渣”工程,得到了干部群众和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该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法定职能,逐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促使南郑县重点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率成逐年下降趋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王恩利、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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