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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检察院建立“四个机制”严把批捕案件审查关
日期:2017-04-03 18:42  作者: 

              宁强检察院建立“四个机制”严把批捕案件审查关

宁强县检察院建立四个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批捕案件的全面审查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 一是建立每案必讯机制。该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批捕案件,坚持每案必讯,特别是对故意杀人、强奸案等7类严重暴力案件以及主要依据言词证据定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重点讯问,全面核实案情。 二是建立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合法地获取指控犯罪所必需的证据。通过选派理论功底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确保介入侦查引导的质量。同时,在提前介入侦查的过程中,不仅引导公安机关取证,还把审查式监督转变为参与式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保证案件的质量。 三是建立疑难案件多部门研究机制。该院侦监科和公诉科、公安机关以召开定期联席会议、不定期案件讨论会的形式,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探讨、分析研究,增进共识,减少分歧,共同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建立捕、诉、判阶段的衔接工作机制。该院侦监科在加强与公诉部门沟通的同时,认真分析研判法院刑庭对同类案件的判决情况,及时了解法院刑庭的审判工作实践和影响法院量刑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政策,使审查逮捕工作与之相适应、不脱节, 保障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确保了审查逮捕案件的法律效果。(张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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