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检察院反贪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案件质量
各界网讯(廖 军)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坚持程序和实体、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认真贯彻新刑诉法,始终保持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事态,切实落实办案安全,牢牢把握案件质量。2014年截至目前已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已判决8人,全部为有罪判决。全年无违纪、违法和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该院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案件质量:一是打牢办案主体业务能力。该局针对案多人少和办案人员素质能力不同,将全局人员划分成办案小组,分别由局长、副局长亲自兼任组长,对人员构成进行合理划分,提高了办案效率和组织能力。认真参加各级院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本局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线索案情商讨会,及时开展和兄弟县院的业务交流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和交流,把握了有关案件的定罪核心,提高了执法主体的办案能力。 二是重视初查阶段全面收集证据。在秘密开展初查的同时,努力完善初查阶段收集的证据,始终向“零口供”的证据标准看齐,重视全面客观收集初查阶段的证据,并制定了《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制度》《反贪局案件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执法的要求和步骤。三是落实了案件内部监督机制。对承办的案件在立案、批捕、侦结前都要交叉进行证据审查,不论局长科长还是业务骨干,所办的案件都要交叉进行审查,审查中重点要查找是否有执法不规范、违反程序及实事不清楚、证据不实等情况。同时落实一岗双责,科长局长不但要负责自己所办的案件,还要及时全面的跟进、督促成员办理的案件。四是坚持科技强检、杜绝刑讯逼供。建设和改进了侦查指挥中心、办案工作区和远程侦查指挥系统,配备了便携式打印机、移动录音录像、高倍望远镜等侦查装备。全面实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关键的证据收集及搜查等活动也采用同步录音录像等手段进行保全固定,杜绝了刑讯逼供的发生,强化了侦查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