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网讯(通讯员 余正超)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是案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镇巴县检察院案管办以强化流程监督为重点,以案后质量评查为补充,完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促进了办案质量提高。
一是严格落实流程监管制度,推出期限预警提示工作机制。今年8月,镇巴县检察院党组讨论通过了《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暂行办法》。镇巴县检察院案管办结合工作实际,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探索出一条以发布预警讯息为核心,以创新登记方式、强化服务与监督为保障的办案流程监控新模式。首先明确了八类重点监控案件范围,包括超过法定办案期限仍未办结的、遗漏法定程序以及未进行内部审批的、随意延长办案期限等八类案件;其次是创新登记备案方式,除一般记载项目外,还详细记载办案期限、羁押期限,对于业务部门延长办案期限、羁押期限或者重新计算办案期限的,均进行备案登记,以便了解案件变动情况,做好预警提示;最后是强调节点管控,及时发布预警讯息,公诉案件提前3日、批捕案件提前1日,其他办案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提前5日进行口头或者书面预警提示。
今年以来,镇巴县检察院案管办依托该机制进行期限预警提示143次;发现公安机关超期羁押案件3件,已向业务部门通报情况并由业务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向业务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10份,均得到整改回复。
二是落实跟踪监督,加强涉案财物监管。案管办对涉案财物的进出库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督促自侦部门落实自侦案件立案的登记备案制度,督促办案部门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入库保管手续,按程序处理涉案财物,让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处理情况随时处于监管之下,防范堵塞涉案财物管理中容易出现的漏洞,不断促进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