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检察院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日期:2014-12-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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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检察院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开展好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推动大荔法治建设,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12月4日,大荔县检察院通过在县城中心广场及本单位门前悬挂彩色气球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组织干警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参加了县普法办组织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集中宣传活动。(李大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