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检察院以新的思维推动反贪办案工作
2014年以来,宁强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检察院的要求,严密部署,把握办案重点,打破传统思维,持续给力,推动了反贪办案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不仅立办大要案件,还及时查办“小官大贪”案件。该院加大反腐败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受贿案件专项行动,对乡镇、站所和村委会、居委会管理的涉农资金、民政资金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查办贪污受贿案件4件4人。通过办案,促进了基层组织人员服务态度好转,受到群众好评。 二是打破传统的办案领域,努力拓展办案范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组织干警开展了查办行贿案件大讨论活动,使干警认识到行贿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打击的紧迫性,开展了查办行贿案件专项行动,干警主动出击,加强线索筛选,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加强取证工作,立案查办行贿案件2件2人。组织干警对工程监理在施工单位索要和收受钱物的“潜规则”加强调查研究,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对收受现金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名监理,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破除办案中的经验主义,坚持依法办案。在思想观念上,破除过去“不破不立”的作法,干警加强初查取证,领导依法决策,迅速立案,灵活采取侦查措施,突破案件。以电子化、信息化、技术化为依托,全面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落实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使每个办案环节都依法开展,确保了司法公正。在人员组织上,打破科室限制,以反贪局为主,公诉部门加强引导侦查取证,侦查监督部门加强监督,其他业务科室干警直接参与侦查,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平均办案周缩短了近一个月。(刘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