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 政法新闻 >> 详细内容
宁强县检察院紧密结合职能以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日期:2017-04-03 18:42  作者: 

               宁强县检察院紧密结合职能以法治思维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2014年,宁强县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职能,以法治思维,积极探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明显效果。

一、领悟法治精髓,围绕职能定位,不断强化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责任。法治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治本之策。该院及时组织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建设的一系列论述和文件要求,自觉以全会精神和领导讲话、上级要求引领和指导法治实践,以法治思维找准角色定位、职能定位,明确检察机关在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既是积极参与者,也是有力推动者。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密切配合,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合力。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参与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目标,制定规划,细化任务,研究措施,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明确方向,提供坚强领导。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保障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有序进行和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法治思维暨社会治理创新理论调研,为推进工作不断提供理论支持,使全体干警“以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从而形成上下共同努力,全员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法治建设目标宣传,全面开展普法,积极营造社会治理法治氛围。“人人知法守法”是法治建设基本目标,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要求。该院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案释法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2014年,先后开展了“民行检察宣传服务月”、“举报宣传周”、“宪法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次。利用县政法委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的《汉水源——法在身边》栏目,制作专题片3个,运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教育。深入机关、学校开办法制讲座进行普法教育,借助群众工作联系点、检察官进社区平台送法下乡进行法治宣传。建成汉中市检察系统首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重点把近年来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成果向社会各界展示,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广大群众好评。

 三、践行法治建设要求,赢取群众支持,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水平。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能力和水平的唯一标准,以执法公信力赢取群众满意度。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心得交流等活动,使全体干警真正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办案中关爱群众。着力提高干警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的能力,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执法理念教育,强化干警执法为民观念,围绕落实“八项规定”和廉政勤政要求,根除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着力整治“庸懒散拖”等不良风气,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加强规范化执法监督,提高规范化执法水平。定期开展执法办案专项检查活动,及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三是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于法治建设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部署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请示汇报。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更新门户网站内容,开通宁强检察微博,不断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以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深化法治思维,延长工作链条,充分发挥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基础作用。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从源头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治本之策。立足检察环节,有效钝化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实行附条件不起诉,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有效钝化社会矛盾。在全县21个镇设立群众工作联系点,在43个村建立检察官工作室,延伸检察触角,方便群众诉求。在控申窗口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延伸服务连链条。增强网络舆情应对意识,建立涉检网络舆情预警处置机制,有效掌握网络话语权和主动权。着力源头治理,狠抓执法办案。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打击犯罪,保护民生。2014年共审查批准逮捕63人,依法提起公诉144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10人,立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1件2人,为宁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沈国林)

政协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媒体 友情链接 检察网站 中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