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检察宣传工作早部署早安排
为了充分发挥检察宣传工作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近日,洛南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宣传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
会议强调,检察调研宣传工作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对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工作机制创新、工作经验总结分析进行研究。检察信息工作主要宣传贯彻中央和各级重大部署的落实情况,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做法,以及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情况。检察宣传工作重在及时,既宣传规定动作,更注重宣传自选动作,宣传检察工作经验做法重在亮点,突出人无我有。检察案例报道不仅关注新奇特,更要注重具有较好的社会意义。检察队伍建设报道要把握好虚实关系,不可无中生有。检察综合工作报道做好提请策划,把握好深度和角度。会议号召检察干警要充分发挥个人能动性,创新式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形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检察宣传工作氛围,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在新的一年再上新台阶。
该院副检察长吕春平对做好检察宣传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对检察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将检察宣传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抓,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要强化领导。要充分发挥以院办公室为龙头,以各科室内勤为支撑,宣传骨干为重点的辐射、带动、引导作用,确保检察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要加强协作。鼓励在检察宣传工作中以老带新、以师带徒、以强带弱,通过带动和互相协作,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整体理论宣传写作水平。四要发挥年青干警骨干作用。对检察宣传年青干警要积极为其创造便利条件,多给他们压担子、分任务,培养年青干警成为宣传工作的中流砥柱,确保年青骨干多生产高质量的检察宣传作品。
据统计,2014年该院共完成宣传信息稿件712篇,其中被《人民网》、《中国经济网》等一类网络和纸质媒体采用 161篇,被《检察日报》、《陕西检察》等二类媒体采用390 篇,被《商洛日报》等三类媒体采用161篇。 (供稿: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赵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