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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规范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
日期:2017-04-03 18:42  作者: 

西安雁塔:规范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

2月12日,雁塔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雁塔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区团委、妇联、关工委及西北政法大学刑事科学研究中心相关领导共同会签了《西安市雁塔区合适成年人制度运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将此《办法》作为今后雁塔区公检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的操作规程。

此次单独将合适成年人制度形成文件并联合多部门正式会签创我省之首。自2014年起,该院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雁塔区合适成年人到场见证制度》,由区妇联、团委、关工委以及政法大学等组成合适成年人库,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询问和审判时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由合适成年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责任。该制度试行以来,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迄今共计70余例刑事案件启用了合适成年人到场见证,已形成一套完备的运行体系。

此次该院牵头联合多部门共同会签的《办法》细致详尽的确立了合适成年人的条件、考评、培训、合适成年人库的建立、管理及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运行管理、权利义务等内容,为今后合适成年人的选择及使用建立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撰稿人: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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