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案管办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
日期:2015-03-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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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案管办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
近日,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案管办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2014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他的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通过学习,干警们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对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邹碧华提出明确要求。干警纷纷表示,应当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忠诚于党和人民人民的事业,把聪明才智倾注在司法工作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以程序合法和实体公正向人民交答卷,为建设法治陕西、平安陕西、和谐陕西、富裕陕西作出新贡献。 (作者: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 王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