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岐山县检察院连续12年荣获“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日期:2017-04-03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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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岐山县检察院连续12年荣获“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陕西岐山检察院2014年度全面规范司法执法行为,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自2003年以来连续12年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刑事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全年共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等嫌疑人169人,提起公诉238人。及时提前介入吕某某等9人涉嫌盗掘古墓葬案,依法迅速对涉案人员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重拳打击贪污贿赂犯罪。2014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件。依法查处刘某等5人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款60余万案,举全院之力查办高检院交办的中国电科院宋某等3人受贿1300余万案,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年接待群众来访299人次,妥善处理控告申诉举报线索53件;建成并开通涵盖2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深入全县9所中学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陕西岐山县检察院 黄 菊)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