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检察院再次获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日期:2017-04-03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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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检察院再次获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在3月30日召开的2015年全市检察长会议上,蓝田县人民检察院荣获佳绩,再次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4年以来,蓝田检察院紧紧市院“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蓝田发展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积极主动,在打击预防犯罪、开展法律监督、服务群众方面卓有成效,各项检察工作品牌突出,成效斐然。反贪涉农案件办理经验材料被高检院转发;反渎“检行对接”工作规范开展;公诉未检工作、刑事案件速裁工作亮点不断;侦监不断创新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效果明显;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高检院表彰;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成绩的取得,既是对蓝田检察院全年工作的肯定,同时也对蓝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蓝田检察院党组将带领全体干警,坚持“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勇争一流、追求卓越”的蓝检精神,为建设“人文山水蓝田,西安东部新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撰稿:王腾 )
【编辑:晓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