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现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高检、省院和市院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在全县开展破环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该院要求各部门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认识,把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院领导及时了解撑握专项监督活动情,研究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围绕监督活动开展工作调研,推进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该院成立了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任组长,侦监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反贪、反渎、公诉、控申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监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各部门加强配合,共同推进专项监督工作,认真查找在案件移送、立案和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通报,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专项监督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突破案件,完善机制。该院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走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监督移送和立案侦查。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依法、规范开展监督,既积极开辟案源,又要防止攀比数量,切实做到监督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制度建设,力求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推进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衔接机制,完善立案监督制度。 四是大力宣传,营造气氛。重视宣传工作,由专人负责专项监督活动信息的整理和报送工作,对专项监督活动取得的阶段成果、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道,提升检察机关依法保障民生的社会认知度,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石琴)